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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认知神经科学手段开展对美感本质已有心理学线索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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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泽 发表于 2006-12-13 14: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国外已有一些认知神经科学家开展了对审美认知神经机制的研究,当前这些研究还都只是针对一些艺术作品的认知神经机制,还未涉及对美感本质的揭示。而实际上,以脑神经科学现有的手段,直接对心理学中已有的关于美感本质的线索进行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和揭示,显然要比目前盲人摸象式的对具体审美过程的研究更为容易。并且,只有解决了已然不难解决的美感本质问题,才有助于对具体审美过程的神经机制的认识,甚至那时也许会看到,其实审美的神经机制远远没有人们现在想象的那样特殊。下面我就针对以脑神经科学手段开展对美感本质的研究的可行性,谈谈我的看法。
 
    一、神经心理学中的重要线索
    先从痛感说起。虽然美感本来与快感更是近属,但由于神经心理学研究中的一直重视治病而轻视享乐的合理态度的影响,使对快感的揭示显然远没有对痛感的揭示更为透彻。有关“无痛人”和“幻肢痛”的临床事实以及对其的神经心理学研究早就告诉我们:“痛”是产生在脑内的一种“痛情绪”,而“痛感”则是由“痛情绪”的上行感受输出在皮层与刺激源的身体部位(感官空间特征)等认知信息相结合而形成的“完整的感觉”,它在皮层意味的是心理对来自两条不同通路的神经信息的“同时注意”。从这一科学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人的痛感经验中包含着一种“情绪感官化”现象,即,本来“痛”是产生在脑内的“痛情绪”,而我们主观上感觉到的却是“‘痛’在手上”或“‘痛’在胸口”等等。
     以上表明,“情绪感官化”是存在于痛感之中的一种心理机制。那么,在人的快感中是否也存在这种心理机制呢?我们日常所经验到的“手上很快活”或“心中很快活”是否也含有情绪感官化性质呢?根据我们对心理反映的功能和模式的普遍性的了解,对于在人的快感中也具有这种情绪感官化性质是完全可以确定的。即,当同时上传到皮层的快悦性质的情绪信息(情绪的性质在心理上表现为主体对该情绪所持的接受、喜爱或拒绝、厌恶的态度)与来自刺激源感官或情绪下行输出感官的空间信息被心理共同注意时,就形成了我们的“手上很快适”或“心中很快活”等等主观快感经验。
   以上在痛感和快感中我们看到,当在皮层中同时出现的,反映情绪的强度和性质的信息与反映刺激源感官或其他感官空间特征的信息共同被心理注意时,会产生十分顽固的情绪感官化现象,而虽然在人脑中,痛感和快感中的情绪在通路和脑区上都有功能特异的表现,但从神经水平上来说,对客体的认知本质上所反映的是大脑神经联系形式的变化,情绪本质上所反映的是神经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神经生理状态(神经兴奋的强度和性质)的变化,这决定了任何神经活动都会产生相应的特异或非特异性的情绪反应,并且那些达到了一定强度的情绪会由上行感受输出至皮层形成对其强度和性质的心理注意。那么,当由于某一刺激使脑内产生了情绪反应并上传到皮层时,如果同时上传到皮层的不是该刺激源感官(或下行输出感官)在身体中的空间特征,或者说,由于该刺激源感官系统已经固有的生理构造和心理注意的习惯等方面的原因,使皮层当前接收到的感官空间特征缺乏而没有引起心理注意,并且,此时与情绪信息同时上传到到皮层并共同引起心理注意的是当前外界刺激物的各种特征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什么现象呢?
    二、“情绪客体化”是心理的必然机制
    我们知道,视觉器官是人的高度发展了的感觉器官,我们在运用视觉器官时,心理通常是把注意集中在对外部对象的各种客观特征的把握上的,并且由于其感觉系统的注意习惯对其构造在进化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使皮层对视觉器官的当前内部变化和身体部位等特征一般是反映不出的,除非在遇到强光的刺激等一些特殊情况下。而在我们进行正常情况下的某些视觉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外部对象光线的刺激使视网膜大量神经细胞理化变化所形成的神经冲动的上传,加之视觉系统一系列内部活动的激发,也必然会在脑中引起相应强度的快适或不快性质的情绪反应,并上行输出至皮层形成对其的心理注意;又由于此时同时上传到皮层并形成心理注意的是外界对象各种特征的信息,并且缺乏视觉器官的内部变化和部位等特征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心理注意机制就必然会把同时上传到皮层的情绪信息和视区的当前外界对象的各种视觉信息“视觉影像”复合在一起,从而就产生了“情绪在视觉影像上”这一特殊的心理反映形式,即“情绪客体化现象”。在这种现象里,我们自然会在主观感觉中把自身的快悦或不快性质的情绪(通常也含杂着当前由心理因素而产生的情绪)当成是存在于当前外界对象的形象之中的、一种最直接地令我们喜爱或者厌恶的东西。
    至此也可以看到,并不象有的心理学理论所说的那样“情绪本身不可感知”,而只是它本身没有空间特征,因此我们在对情绪的感知中总是把它的来源归附到其他事物的空间位置之中。那么,由于情绪客体化这一心理机制而使我们把自身的情绪当成是存在于当前外界对象的形象之中的某种东西时,我们通常是在称这种“东西”为什么呢?
     三、美感和丑感是情绪客体化的产物?
     
    前面我们看到,情绪客体化是存在于人的视觉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的心理机制,是因为我们视觉组织的特性和心理过程中的注意机制等原因所决定的自然而又必然的现象,在这种现象中,人们会把发生在大脑中的情绪感受感觉为它是当前外界对象之中的某种特质来重新体验,那么,这种产生情绪客体化的心理机制是否就是产生我们美感的心理机制?这种情绪客体化现象的内部心理形式是否正是人们审美现象的内部心理形式?如果我们不脱离对心理反映的功能和模式的普遍性的认识,不再总是象在“记忆”和“注意”等等地方那样,看见有什么心理现象就要去寻找什么专门的系统和脑区,甚至要到神经元的生理结构中去寻找信息物质,那么,至少我们可以把这种产生情绪客体化现象的心理机制就是产生美感的心理机制作为最可能的假设,并值得依此对美感本质这一人类认识领域的重要难题用先进的科学手段进行实证研究。
这种情绪客体化现象的内部心理形式是否正是人们审美现象的内部心理形式?如果我们不脱离对心理反映的功能和模式的普遍性的认识,不再总是象在“记忆”和“注意”等等地方那样,看见有什么心理现象就要去寻找什么专门的系统和脑区,甚至要到神经元的生理结构中去寻找信息物质,那么,至少我们可以把这种产生情绪客体化现象的心理机制就是产生美感的心理机制作为最可能的假设,并值得依此对美感本质这一人类认识领域的重要难题用先进的科学手段进行实证研究。
    四、实证方法
    显然,如果心理的情绪客体化机制就是产生美感的直接原因,这就意味着:1、当外界对象的刺激在神经过程中引起的是快悦性质的情绪反应,我们就会把这一快悦情绪反映为它是存在于当前外界对象之中的被称之为“美”的特质来加以喜爱;如果当前外界对象的刺激在我们的心理过程中引起的是不快性质的情绪反应,我们就会把这一不快情绪当成是当前外界对象的被称之为“丑”的特质而投以厌恶。2、作为本质意义上的美,它就是人的自身快悦情绪在当前外界对象之中的“显现”,或者说,美就是我们在外界对象中见到的自身快悦情绪。3、外界那些美的视觉、听觉和“联觉”等等的对象,它们在这里所具有的只是能够引起人的快悦情绪的那些条件或属性。4、没有专门的美感脑区,美感只有专门的心理机制(即情绪客体化机制)而没有特殊的神经过程;一切知觉水平以上的生命体都有美感体验。那么,要证明这些的证据就是:是否人们的所有美感感受都只是与当前脑内的快悦情绪有关。这要分如下几个步骤:
   1、以无损害脑功能成像等技术手段对痛感和快感的脑机制再做一次考察,以再次获得证明痛感和快感中的情绪感官化机制真实存在的实证依据。
   2、考察人的身体快感体验和非身体快感(喜悦、快乐和高兴等等)体验中的脑情绪活动的主要特征。并考察一般不快情绪体验中的基本脑特征。
   3、依据快悦情绪和不快情绪的脑特征,考察是否所有美感体验都伴随脑的快悦特征。实验设计不需要保证所有被试获得的都一定是完全真实的美感,只要能在实验材料和方法上保证真实的或纯度较高的美感达到一定概率即可。兼考察是否所有的丑感在情绪内容上是否只与不快情绪有关(在丑感这里,这点似乎已经完全可以肯定。)。
   4、考察被试在欣赏悲剧(这要选个简捷的方法)、感伤音乐、凄美的诗、等这类更易使人困惑的审美活动的脑情绪性特征,以验证这类审美体验中是否依然是快悦性质的情绪在脑内占主要成分。这类实验将是揭开审美奥秘的最后关键。我认为,产生困惑的原因应该是由于人们在想到这类审美对象时,忽视了面对它们时的具体真实的心理内容。现有这样一些情绪心理学方面的支持线索:拿悲剧来说,抛开其中的语言、情节、场景场面等具有魅力的艺术成分中的“激悦”因素不说,从它的人物塑造上来看,一般悲剧中所塑造的主要人物往往都是品格高尚甚至崇高的,正是这些人物的精神形象构成了我们对作品的美感体验的主要内容。而如果了解了情绪的制约反应机制(对此我在“情绪的神经-心理机制”一文中有较具体的介绍。),我们就会看到,在人的高尚品格中正包含着种种直接产生他人快悦情绪的刺激信号。并且,某些悲惨结局的安排正起到了凸显人物形象的崇高并加深和延长这些信号刺激的效果。何况,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悲剧并非指剧情必定悲惨之作”。对于伤感音乐和惆怅美等等,我在下面所附的一篇短文中有所分析。
   5、关注视觉形象在个体的心理概念中对美感认同的影响。我们知道,心理概念有其“原型”性,这些“原型”往往都与该心理概念最初形成时的对象有关。显然,“美”和“丑”的心理概念在个体最初形成时往往都与视觉形象的关系更为密切,这就势必使某类视觉事物成为了人们美感概念的心理原型,并对以后的相关心理过程产生作用,虽然在后来的学习中人们都知道了好的音乐作品和文字承载的文学作品,以及思想、品德、行为等等都是美的对象,并且也因确实从中获得了美感体验而丰富了美感心理概念的内涵,但在美感体验的“纯度”上,必然还会显露出概念原型的影响,比如会使人更多的产生视觉想象的音乐使人感到从中获得的美感体验比一般缺乏视觉想象的音乐在纯度上要高;那些越是能够更多地引起我们视觉想象的诗歌作品,我们越是认为它的美感特征更强。等等。因此,在后期实验设计上还需要求被试有美感强度和纯度两方面的报告,以验证若真要找出一个与美感有关的脑区的话,那么原本存在的视区就是这样一个与美感有更密切关系的脑区。
    这些是对实验的基本内容的设想。如果这些实验中表明的事实证明了前面的假设为真,显然就科学地揭开了美感奥秘这一在人类认识领域中有重大意义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9 10:43:55编辑过]
 楼主| 可泽 发表于 2006-12-13 15: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相关的思路:

            情绪对记忆的唤醒在美感中的影响作用

 
    对事件的回忆会唤醒曾经伴随该事件的情绪,这是我们所熟知的。而对于情绪也会引起对事件的回忆,却容易被我们忽视。正如人们知道网上组织的兴奋具有为皮层的暂时神经联系提供动力的功能,却忽视了它的兴奋还会直接唤醒某些与之有关联的旧的暂时神经联系。而对于研究审美这一与情绪有密切关系的现象来说,显然要对情绪的这些功能给予重视。其实,从我们对脑内各神经系统的相互通连和影响的了解上,不难理解情绪对回忆和联想内容的直接作用。从日常现象上我们也知道,当我们某种情绪之中时,思想(主要是回忆、想象和联想)显得很活跃。情绪的这些功能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更显突出。
    音乐的刺激在从物理上激起人的情绪方面显然比视觉有优势,这从人体可接受的光波与声波能量的区别上应该能找到原因。我们在欣赏音乐中所获得的美感,一方面直接来自声波的物理刺激(包括能量刺激和形式刺激。声波的形式刺激是指该声波的和音乐的旋律和节拍有关的性质与人体神经律动的节奏规律的关系。)对网上组织的激活而产生的快悦情绪,另一方面来源于这些情绪活动所唤醒的对事件的回忆与想象所重新产生的快悦情绪。在情绪与事件的相互唤醒与激发中,愉悦之情源源而来。这里还有一个应该注意的现象是:为什么人们从有的音乐(比如爵士乐)中体验到的在概念认同上是快感而不是美感?这是因为这类音乐的物理能量和强烈节奏激起了强度过高的情绪反应,而情绪反应一旦达到了一定强度就会产生下行输出,从而引起体内腺体和血液活动加剧等等身体生理反应,这时脑内就会因获得了比如心跳加速、加幅等一些感官上的信息而产生情绪感官化现象,因此我们在心理概念中通过感觉类比而把之归入了快感。这也反过来验证了情绪感官化和情绪客体化分别对应着人们的快感和美感。
    音乐的音量和旋律会通过能量和形式来唤起人们的情绪反应(显然,和谐适度的旋律和音量在物理功能上只会唤起人的快悦性质的情绪反应,而不会直接产生不快性质的情绪。),情绪反应又激活了种种承载事件的暂时神经联系,因此人们在音乐中回忆、想象和憧憬,我们依稀看到很多场景和人物(人们之所以坚定不移地把对许多音乐的体验在心理概念中认同为美感,这些依稀看到的场景和人物形象也起了真实而重要的作用。不管人们怎样明白音乐、文学等等作品都和绘画作品一样是美的艺术,我们从好的音乐、诗歌等等作品的内容中所获得的都是美感,甚至认为美感正是与人的这些高级的、与思维有联系的活动中获得的,但在心理概念认同上,我们永远都会顽固在“美是与视觉形象有关的事物”的概念之中。以欣赏音乐来说,除了前面和谐旋律和爵士乐旋律的美感、快感之别,为什么我们还会用“真美”和“好听”来形容不同的听觉审美对象。比如我们通常会用“美”来形容乐曲,用“好听”来形容歌曲。因为欣赏乐曲时我们更多地是沉浸在依稀看到的场景和人物的视觉形象之上,并且往往忘记了自己是在听,而以为自己是在“看”。而对歌曲的欣赏由于我们有时要注意分辨歌词[用耳朵],这使我们比较清楚自己是在听。而“听”到的事物不符合“美”的心理原型。诗歌欣赏也一样,那些越是能够更多地引起我们视觉想象的作品,我们越是认为它的美感特征更强。这些是因为,无论是在文化发展的历史上,还是在个体成长的经历中,人们都是首先把美看作为一种视觉事物的,或者说,起先都是把某类视觉事物称之为美的。当然,心理概念都不是天生的,不是因为某类事物刺激了我们脑结构中某个已经固有的美感脑区我们才会体验到并认同为美感,而只是在后天形成的心理概念中“美感”与视觉形象产生了紧密的联系。美的心理概念从文化历史上说,它只是源于群体的约定,从个体发展上说,它只是小时侯学习的。),这些场景和人物的出现又激起了新的和旧的情绪,在音乐物理刺激的伴随中,情绪与思想内容不断相互唤醒与激发,以至我们的审美愉悦连绵不断。
    甚至我们在感伤或惆怅的情绪中也能获得美感,这种现象也是由于情绪对过去事件的唤醒所至。感伤时,情绪唤醒了事件,此事件又唤醒另一些事件以及与这些事件有关的情绪。事件中会出现很多我们热爱的人物和美好的往事(哪一份诗意的感伤或惆怅的思绪中不是伴随着对热爱的人和珍惜的事的回忆与憧憬呢?另外,在潜意识的参与下,有时感伤情绪对快悦情绪的唤醒是具有直接性的。),这些人物和场景在脑内的出现自会引起与之关联的快悦情绪,只是此时这些快悦情绪都被心理归入了“感伤”或“惆怅”的概念背景里,我们流连在这些套着“感伤”面具的快悦情绪之中,却不觉这时情绪在整体上已经改变了性质。是带着“面具”的快悦情绪与脑内人物、景物形象的复合,才使我们产生了这类美感体验,即“感伤美”和“惆怅美”等等。

lookqhq 发表于 2007-4-26 2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方面的研究就我所见,好象瑞士那里搞得不错,对其生理学机制有新的发现,主要集中在神经胶质细胞在对长时的心理变化方面上.不知道对您的研究是否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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