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运动有别于被动运动、机械反射和不自主抽搐等无意识动作,随意运动是在意识指导下的自主行动。二者的实质性区别在于前者是被动性、局部性、分散性冲动,不与系统状态相协调,而后者是系统性冲动,是与系统的意识活动相联系的有组织的行动。随意运动的基本机制要从运动机构的系统构成来理解。 经典的神经传导和皮质分区理论为理解随意运动的机制奠定了初步基础。但根据前述神经机能结构的系统观点,必须补充以下要点: 1. 基底节、小脑和脊髓同属基础地位,而大脑则分区分层附属于它们,构成中周网络集散系统。中枢概念和中枢结构须要重新理解。 2. 非特异性上行系统严格说来仍是特异的,皮质的区层分析可以充分细化直至点对点传导。经典的皮层机能分析须要细化并重新赋义。 3. 皮质传出系统的侧束与前束分别属于感受和运动环节。而相对于锥体系统的锥体外系统则分赴基底节和小脑两部,必须与相应的基础传出组织相区别。如红核脊髓束不可与皮质脊髓束并列而论,二者具有非常不同的地位。从系统活动的角度看,基础传出系统的冲动可以是主体性动作,而皮质传出系统的冲动只是一种附属性、调节性的冲动。 这样,基本的运动机构就露出了新的图景。而运动的系统组织在基本方面与前述精神张力的兴起是同一回事。由于这种结构关系,感受系统的兴奋冲动必须经过大脑的复杂转换才能达到运动系统。而这种转换服从集散积累饱和规律,优先激活内层组织。系统总是在内部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由内而外逐步展开。一种外周刺激如果不是特别强烈,只能等待系统的有序处理。所以基础神经系统的动力状态随大脑物质感应的调节而变化,系统性活动是有准备的、协调的和有序的。而大脑各区域在与基础神经系统的结构关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有关的刺激和损伤就会产生实验和临床中发现的那些症状。 显然,随意运动是发自内部的系统性状态改变,这就是行动。任何表面行动都是在系统内部状态基础上发起的。内部状态作为前提首先构成意识基础,当意识在外周形成,环境差异成为有效刺激。然后,兴奋冲动内导上行,向非特异性上行系统加入新兴冲动,刷新系统的基本态度。另一方面,特异性投射区通过整合输出,在尾状核或小脑形成大脑皮层后外区对前内区的易化诱导,如果一个易化有足够的相对价值,就会成功诱发内区皮层的兴奋冲动,实现内层基础感受系统的大脑激发,并通过内层大脑反射在内层运动系统的基本定势下,激发外层组织的运动输出,形成随意动作。 在简单的反射中,机体的部分组织参与冲动的机械传导,具有显著的被动性。而意识是在主体系统状态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随意运动中,主体通过注意活动选择性地接受环境作用,并根据主动的感受和系统状况有控制地作出反应,其实是发自主体中心的系统性感应活动。它既不是什么绝对主体的独立活动,又明显地超越了简单反射的被动性和机械性。 物质的动作之所以能成为随意的,是因为意识观念在本质上就是物质的机能关系,而不是什么物质世界之外的纯粹另类。在这个意义上,说“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已无多大意义。而通常所谓的“无意识行为”却是典型的随意行动,只是缺乏明确的行动目标,算不了有意识的为。真正的为,是为了特定目的而实施的行动,故有实践之称,它是行为活动的更高形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9 21:51:1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