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要是生理学的内容,近几十年的研究,控制行为的各级运动中枢和传导路线已经比较明确。但还有一些重大的问题仍悬而未决,如思维如何控制行为。前面关于意向活动讨论中已经谈到行为的意向选择,这种选择的具体化机制则是本章讨论的重点之一。人行为是多层次整合的结果,不同类型的行为与不同层次中枢控制的关系尚未有明确的模式,所以也是这里的重点。fficeffice" /> 人的行为从不同角度去看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根据行为的发生方式和控制模式可以分为两类:快、短、突击式和连续而缓慢式。前者又称为抛射式,被认为是中枢程序控制,后者属反射性质,又称周缘控制。两种控制交互作用。对局部结构,又存在直接依赖运动肌肉反馈控制的闭线路和与运动不发生反馈控制的开线路(前馈)。 根据行为的出现顺序,人类行为的类型可以分为先天性与习得性。 先天性行为是一些生理上固有的神经连结模式,特定的刺激可引起某种行为有固定关系。但这种关系也可以受后天的思维意向控制和干扰,如眨眼。先天性行为并非一定要出生就具备,有的只有到一定发育水平才能出现。 人类行为的绝大多数都是后天习得。或许也可以称后天修改,只是修改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后天习得行为的主要途径是思维意向控制。当然,习得性行为也不是完全决定于思维--意向,还受到生理基础的限制,所以称之修改可能更合适。 本书对行为的分类是:由思维—意向皮质控制的还是皮质下的非思维意向控制,这对于脑科学来讲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思维--意向控制的行为可以快速而突然,也可以缓慢进行,呈“无级变速”,非思维意向控制行为则根据行为的不同意义而有相应的固定模式,有的是缓慢持久的,也有的是快速完成。思维控制行为可分为完全思维控制--新行为,和思维指令性习得性行为。对于习得性行为,思维指令只是激发或修改,行为的具体实施是非思维性的。 非思维性行为可分行为持续状态和程序性行为,又有感觉影响和非感觉影响之分。其实感觉能否影响并不能算作行为分类的标志,完全取决于行为的速度(力度)。 对行为的控制有五个不同层次。脊髓和脑干这二个层次基本上是生理学的问题,而小脑、纹状体,尤其是大脑皮质的行为控制,与心理学有着直接的关系。 从简单肢体活动的出现,到思维意向实现对行为的控制,需要有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以上转引自“心理学进取之路”《我们心灵和奥秘》第八章,原文标记:版权保留,特此声明。版权证号:11-2002-A-394,作者:朱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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