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看了你前面的内容。关于“这个“完整的感受”被我翻译成了“主观感受”。”我个人认为在那里还是用“完整的感受”更确切,因为我觉得他的这个“完整的感受”有“完整的感觉”(或知觉)的意思,其中包含着来自两个神经回路的感知觉和情绪感受两种内容,这样便于区别和分析后面提到的感知觉和情绪感受。若用“完整的感觉”更好,便于说明我们的整体感觉中包含着对刺激源的感知和对情绪感受的意识。 另,我认为美是一种感觉,是我们的快悦感受被结合到了对当前客体的感知觉中以后而形成的一种感觉,正如你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种‘完整的感觉’都由两个心理特征结合而成:由某种刺激引起的一种感知觉和一种伴随的情绪,”,这种伴随的情绪在这一完整的感觉中就呈现为美或丑。 正如在我们把一幅画的造型、色彩、明暗和含义等等属性复合为一个整体的同时,我们也把自身脑内的情绪复合在这一整体感觉之中,并使当前的情绪在这一整体感觉中呈现为该画的主观价值(正面的美或负面的丑)属性。 人们过去之所以把美当成是客体中的一种客观属性,就是因为我们的主观情绪在心理过程中被“不由自主”地结合到对客体的完整感觉之中了。而现在即使我们理智上认识到了美其实是我们脑内的情绪,但在现实感觉中我们还是回一如既往地把它感觉为是存在与客体之中的一种属性或特质。我们的感觉就是这样工作的! 用一句直观的话来说,美就是我们在客体之中见到的自己的快悦情绪。 关于你的(四、实际上我发现还有其他科学家提出过类似的假说,只不过没有这本书的影响大。所以我说“广为人知”并不过分。)。我认为它不仅不过分,并且显然是科学事实,因为我们找不出反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2 9:40:0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