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石悲 发表于 2004-11-18 22:16:19 :
意识问题,在心理学中是一个特殊的问题。在心理学尚未从哲学独立出来以前,意识被当作人类内心活动的一种现象来讨论,认为是人所特有的心理现象,是人之所以为人、能思维的根本,是先天具有的。但自从行为主义以来,直到认知心理学,意识被排除在心理学的研究范围之外,认为它是一种主观体验,缺乏客观可检测性,无法进行实验研究,所以往往把它推给哲学去讨论,或者庞统地当作心理活动的总和。神经生理学则往往简单地把它作为人觉醒水平来讨论。到目前为止,还说不上对意识问题的科学考察。意识之所以这样难以讨论是有原因的。首先,什么是意识还没有一致的看法。许多学科都在用这个词,但所赋予的含义却并不一致,即使同一学科内不同学者及不同情况下使用这个词也会有很大差别。连一个基本共同认可的定义都没有,怎么指望对它进行科学研究,确定它的活动机理呢?为了使讨论有个明确对象,有必要对"意识"的各种说法作些了解,然后确定它在本书中的含义,这样才能进一步去讨论它的机理和意义,讨论与意识有关一些概念的含义和机理。fficeffice" /> 最广义的说法是与物质相对应的意识,把个人所有的观念、思想、感情、愿望、意向、记忆力等都归之于意识。如果按此理解,问题简单了,用不着讨论意识的机理,只要研究心理的各个部分,再把它们加在一起就行。显然,这种意识的概念只适合哲学讨论,不能将它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来讨论。 另一种说法是把意识看成一个人的心理体验的总和,与前一个说法比较,这里强调可体验性。不同的心理学家对此有不同的表达,例如斯佩里认为是自我体验这种大脑功能,而精神分析学家认为是与直接感知有关的心理活动,影响人的思想与行为的主要是潜意识,意识只是冰山的显露部分,潜意识才是冰山的主体。这样,虽然缩小了意识的范围,为未能直接感觉到的心理活动(潜意识)留下席位,但还是把意识问题排除在神经心理机制研究范围之外,因为它不是特定的心理现象。难怪行为主义、认知心理学都把它排除在讨论之外。意识有时候也解释为一种察觉活动。也就是体验本身,而不管其内容。实质上也就是指感--知觉活动的泛指。还有一种说法,主要在医学--生理学中应用,意识是人的觉醒状态。但这种看法在心理学中却很少有人同意。很难说哪一种说法是正确或错误,因为对某个人而言,他就是以此来讨论运用的。要从各种说法统一出一个定义也不太可能,但是除广义的和最狭义的,大多数关于意识的说法都包含:1 意识是可体验的。2 意识是个体独有的。3 意识是心理现象。但这样的认识是无法在这里进行深入讨论的,因为连脑科学的基础—神经生理学的边都没碰到。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象在讨论自我时肢解智慧小人、解放个体核心那样,重新审视意识,把一些可以在其它地方讨论的问题从意识中剥离开来,这样才能抓住意识的本质。 首先,这里的意识不是指全部心理活动的总和。因为这样等于放弃了对意识的讨论。完全可以用"心理"来代替它,心理本来就是个对大脑中神经活动的总的概念。 其次,意识也不是意向活动。意向活动就其发挥的作用来讲,如对思维的影响,对行为的影响等,可能与某些关于意识的说法类似,或者说含有意识的概念。有些人可能也是以这种意向活动作为意识来讨论的。但我认为,发生在前额叶的意向活动,从广义上讲是思维活动的一部D,这是个体大脑各部分的神经信息在前额部投射整合,然后反向调控各部分活动的过程。一个被切除前额叶的人,虽然他性格变了,智力下降,缺乏主动性和各种意向缺乏表现,但他还是能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基本正常地生活,他凭借大脑后部的思维功能对外界刺激也能基本正常地反应、交流,所以我们不能说他没有意识。因此,意识并不等于意向活动。 意识不是对存在的体验。所谓体验,实质上就是外界的刺激(包括体内)传达到皮层,形成思维素参与思维活动的过程,也就是感知觉的过程。对自我存在的体验同样如此,只是个体核心参与其中而已。 还有,我认为意识甚至不是一种神经活动过程的概念。长期以来之所以对意识的本质难以深入研究,原因之一就是把意识也看作象思维一样是一个活动过程。如果既想把意识当作一个独立神经活动过程来研究,又想把思维等各种心理活动包括在内,那么,意识是什么的问题可能永远也解决不了。 那么意识是什么呢?意识是心理活动的状态,而不是心理活动的过程。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只要我们以多维动态的观念去看意识与思维、意向等之间的关系,就能理解意识中包含着感知觉、思维活动、意向活动、个体核心活动等各种大脑结构的活动,却又不是这些活动过程本身的原因。如果说思维和意向活动是一个持续进行的纵向过程,那么意识应该是某一瞬间大脑各种活动的横向概念。它与思维和意向并不在一个平面上。意识是种状态,而不是过程,是某一时刻的心理现象。只有这样,意识和大脑各系统功能活动之间的概念关系才能统一起来。思维作为大脑的功能,可以分强弱,可以分能与不能进行,而意识作为一种状态,只能说存在或不存在。思维是有规律的,而意识不存在规律,但可以有构成意识的各要素的强弱、缺存改变,而出现不同的意识状态。这就是我对意识的认识,也是本书对意识的基本概念的讨论出发点。[此帖子已被 石悲 在 2004-11-18 22:17:27 编辑过]
好!这篇文章已经注意到意识不是什么的讨论了。既要讨论一个概念,不管有没有确切的定义(或者说能不能由确切的定义),一定要把它与不是它的事物区分开。因此本篇文章在这一点上比自我的神经定位有了明显的进步。 而且,可喜的是,这篇文章对意识不是什么的讨论都是贴切的。 更为可喜的是本篇文章已经深入的看到意识和各种心理活动都有联系的现象,看到它们的联系又不把它们混淆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是,很多研究者总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因此说着说着就跑题了。也就是在研究中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但是在归结意识是什么时,作者还是没有把握住方向。因此他只能把意识确定为一种心理状态。作为一种科学探讨,把意识看成什么都是一种个人观点,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还是坚持一个观点,就是看你这观点能否过解释事实的这个关。 为什么说作者没有把握住方向呢?就是作者没有考虑到意识的主体性。目前,机器设备还没有进步到可以与我们讨论观点的时候,讨论意识问题的都是人,每个人都可以从自身感觉到意识是我们活动的主体,如果产生这种感觉的是一、两个人,那么可以说它是那几个人的幻觉,没有研究价值,既然是所有的人都有这种感觉,那这个问题就是研究意识时不可回避的问题。 行为主义不研究意识,是他们认为无法用实验证明这个主体的活动情况,认识学派不研究意识是因为他们把意识的功能扩大到动物。各自走了各自的极端。如果我们的研究再次回避开意识的主体作用,那么我们再提出新颖的理论也与那些传统的观点没什么两样。 意识不是一个状态而是一种活动,它是一种作为主体监视控制机体的大多数活动的活动。思维活动、感知活动、意向活动都是受意识控制的活动,因此它们才密不可分。意识对机体的控制不是一时一会儿的,而是贯穿在人类生命始终的一个过程。 研究意识的目的就是要解决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由无意识的物质体中,如何能够产生一个以主体的面目监视控制整体活动的机制?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就等于没有研究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