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石悲 发表于 2004-11-16 20:10:11 : 但首先,你得提出你自己的观点,让读者知道你的意识概念是什么?是从生理上讲,还是从哲学上讲?你的观点不等于是定义,但可以作为讨论的基础。当意识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时,不搞清这一点,很容易成为偷梁换柱者乐园。
虽然我没有把对意识的描述放到首先,但是在第三帖中已经讲的够清楚的了。你如果对我在第三帖中对意识的描述由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出。 对于不为意识定义涉及到一个关键的理论问题,我叫做开放性问题。很多事物具有不断发展变化的非定态特征,例如智能、意识、思维、需要、情感等。我叫它们为开放性事物。对于开放性事物,你很难用一个简单的确切的定义表达它们。我叫做开放性概念。当你勉强的为它们下一个定义,显然定义范畴外的事物就被排除在概念之外,而事物的发展必然会突破原来的定义,你继续使用原来的定义,就会犯偷换概念的错误。你不研究事物的变化,就无法真实的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因此对于开放性概念必须打破形式逻辑研究理论的惯例,不对此类概念进行定义。 为了约束讨论范围,可以对开放性概念进行描述,把该概念的大致特征描述出来,以便大家有共同的讨论范围。但是不反对人们越界讨论(例如有人就把意识扩大到动物),为了明确个人的所指,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概念有个约定,以便其他人理解。我在第三帖中就对意识做了这样的约定。并在以后几帖中做了进一步阐述。 如果你不同意开放性问题的处理方式,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要讨论的是关于意识的一些实质问题,在是否该定义的问题上纠缠没有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