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thinker_jeff的指教!显然我们都知道思辩的方法并不是哲学的专利,科学研究同样离不开思辩。自然科学(其实哲学也是一门科学)是建立在实验事实的基础之上的,但对实验事实必须经过严谨周密的思辩加工才能成为科学理论和原理,或正确的科学观点。我们也都知道,在其他学科和心理学中,都出现过很多从科学的实验事实上做出错误的结论的事情。同时,自然科学以实验为基础并不是说每个新理论的发现或发展都必须有新的或自己亲自来做的实验,别人的或前人的经过人们反复验证为正确的实验都可以作为得出新的结论的依据。而有实验数据的观点也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它必须还要经过思辩方法的检验。 我的“记忆是脑内的自然和普遍功能”的依据是在“神经条件反射”和“脑神经的制约反应”这两个被大量科学实验所证明的科学事实基础之上的,如我文中“ 所谓条件反射,就是条件刺激引起了原来自然神经反射的重新发射,而自然反射的重新发射意味的就是原来暂时神经联系的重新兴奋。从条件反射这一现象中可以看出,任何发生过的暂时神经联系都有重新兴奋的自然性质。这也表明了暂时神经联系具有保留性,不论这种保留的形式如何。条件刺激正是以暂时神经联系的保留性和重新兴奋性来发挥作用的。因此,就象暂时联系的接通是脑内神经活动的一般功能一样,联系形式的保留和重新兴奋也是暂时神经联系的普遍特性,也暂不论这一特性是因何而有。正是暂时神经联系形式的保留和重新兴奋的特性成为记忆现象的直接原因!联系形式的保留作为一切记忆的基础,它的重新兴奋使记忆内容出现。” 另外,我文中所举的一些现有理论显然不符合思辩的方法,如我文中所说:“既然认为信息编码是感知觉和语言系统对外界信息进行形式转换的过程,那么信息编码显然是这些系统自身的事情,这里又要“记忆系统”来做什么?它再来重新编一次?显然,只有储存和提取才与记忆有关,即使有编码之说,那也是感知觉和语言系统本身的事情。 “麦克高等人在实验中还发现,人脑左半球言语运动区受损伤,将造成言语记忆的缺陷 ”。我不明白的是:这些机能所促进的或因损坏而受到影响的,就不是那些感知觉系统本身? “短时记忆与感知觉本身有何不同?记忆编码过程与感知觉过程和思维理解过程有何区别?程序记忆系统、知觉表征系统、语意记忆系统等,它们与原来那些真正存在的程序知觉系统和语言思维系统又有何区别?情景记忆系统与情景知觉系统区别又何在?我实在看不出那些可敬的认知心理学家们在对记忆的研究中,除了把原有的种种系统都加上“XX记忆系统”之外还多做了些什么。如此活生生地把原有的一种东西当成另一种东西来说、来对待、来假想、来挖掘能有何后果呢?我想,除了使原本简单的事情越来越混乱之外,还会离科学认识越来越远。” 而我的理由是:“我们知道,各种脑结构中每个神经元都接受众多来源不同的突触联系,它们同时或以较短的时间间隔顺序兴奋而形成暂时联系,这就意味着对信息的加工。比如我们接受到一种事物的刺激,它所引起的脑内暂时神经联系,会引起脑内与当前事物相关的一些事物所对应的已有神经联系的重新兴奋并建立联系,因此就在意识中形成了对当前事物的理解。但这种加工过程只是感知觉和思维系统对自身当前内容的加工过程,它们的记忆性是由暂时神经联系自身的保留性和重新兴奋性而产生。虽然这种加工会成为记忆,但它并非为了记忆而加工;虽然加工过程中包含着许多记忆中的信息,但并没有另外的所谓记忆系统来参与。除了我们为了“记住”而通过一些外在方法和手段所进行的加工(比如我们为了记住一个新词和它的含义而有意拿它进行造句,亦即使对这一新词的知觉所对应的脑内暂时神经联系与其它一些与此相关的神经联系共同兴奋而建立制约关系。)之外,并不存在脑内自行的专为记忆而进行的加工过程。 “是由于任何暂时神经联系的形式一旦形成就都具有重新兴奋的自然特性或潜势,因此才表现出记忆的性质和现象。” 另外,关于你的“只要有人找到任何一种‘在脑内自行的专为记忆而进行的加工过程’,你的陈述就是错误的。而在这一领域的每一个科学家都可以告诉你,有数以千计的论文中描述了这种过程并有科学实验数据。” 我很想请你举一个你认为能站住脚的“在脑内自行的专为记忆而进行的加工过程”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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