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可泽在2006-9-30 13:58:00的发言:当然,还有个前提,就是我前面问到你的(6楼,还望交流一下),是否现有的科学事实和实验已经足以证明了在我们的痛感中存在着情绪感官化现象(比如产生在脑中的痛被我们感觉为在手上或牙上等等),继而也能确定快感中也包含情绪的感官化现象。如果这2种都能被充分肯定,那么根据大脑总会把情绪对象化(感官化就是对象化)这一特点(条件是大脑在产生某一情绪反应时同时形成了对该情绪反应和某感受器的位置特征的反映),是否可以证明当人的注意是放在客体的外在形象特征上时,也会把当前的情绪对象化到客体的外在形象之中。显然,只有这几个判断符合心理学事实,那么前面的实验对于证明“情绪客体化现象的存在”和“美是快悦情绪的客体化”才有意义。 ********************************************************** 关于“情绪的感官化”的提法,我不清楚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知识提出来的,所以一直没有回复。至于痛感方面的知识,我知道一点儿,可以先谈一谈。 皮肤痛觉与内脏痛觉有不同的传导通路,这里只限于皮肤痛觉和其情绪反应的讨论。 神经生理学认为痛觉的感受器是游离神经末梢。引起痛觉不需要特殊的适宜刺激,任何形式的刺激只要达到一定强度有可能或已造成组织损伤时,都能引起痛觉。其传入通路先进入脊髓,然后在后角更换神经元,再发出纤维抵达丘脑,转而向皮层体表
感觉区投射。此外,痛觉传入冲动还在脊髓内弥散上行,抵达脑干网状结构、丘脑内侧部和边缘系统,引起痛的情绪反应。 也就是说,对皮肤痛觉部位的感知与该痛觉引起的情绪反应是相对独立的两套神经回路。科学家们还做过这样的实验,让受肢体疼痛折磨的病人服用一种药物,这种药物能够阻断痛觉传向产生情绪的神经回路,结果该病人虽然报告同样的疼痛来自同样的部位,但却不怎么让他不快乐了!也就是说,正常的疼痛感知仍然不变,但正常的疼痛情绪反应被消除或减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