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冰笛 发表于 2005-4-4 9:27:49 :
好吧,我说一下我对意识的认识:先找一个切入点——自我意识,就是说主体(当事对象)能区分出并认知主体自身与外界的关系,这里存在着很好的区分到完全区分不开这一系列的相对情况。进一步对这个概念引申,它的抽象含义就可以用在诸如某件事与其他事之间的关系,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等等。 意识是个比较高级的思维形式,属于思维范畴,因为思维是对信息的处理,而意识是仅限于主体与外界相关的信息处理,是思维形式的一个子集。 思维是能够模拟的,简单的讲思维是一种信息的处理过程,现行的计算机技术也是实现着对信息的处理,这样计算机具有思维能力,之所以现在的计算机低能是因为他仅单纯的拥有机械性思维,还没有引入抽象性思维的缘故,更别说意识这种综合性很强的思维形式了。 抽象性思维理论上不是不能引入现行的计算机系统的,只是它对硬件的要求太高了,我这个普通老百姓是没机会接触到的,所以没办法再深入的研究与验证它了,再往前走就只能凭想象力了,呵呵 。
你把意识看成是思维的子集,已经比那些认为思维和意识等同的人进步了许多。但是把意识定义为“仅限于处理主体与外界相关的信息的思维形式的子集”会出现很多问题。 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过,在处理与主体有关的信息时(即你定义的意识)和处理与主体无关的信息(即你所谓的意识以外的思维)时,经常会采用的相同处理方式,这些元素是应该放在子集中,还是应该放在主集中。如果放在子集中,那么意识就会渐渐把主集的所有元素据为己有,主集也就不剩什么元素了,岂不是思维又等于意识了?如果把这些思维方式算作主集与意识子集的交集,数学上子集与主集的交集是子集本身,此外不应该再有另外的交集。又与数学理论相矛盾。这是问题一。 在处理认识与主体无关的任务(它们应该是你定义的意识以外的思维)时,意识经常左右思维的方向,作为一个子集怎么能够这样作用与主集呢?如何用数学解释这种关系? [此帖子已被 ruiaijun 在 2005-4-8 1:25:59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ruiaijun 在 2005-4-8 1:28:42 编辑过] |